十一、保证合同(二) ——王某与周某抵押借款合同纠纷案 【案例指引】 本案例围绕保证合同法律关系中主体的适格、保证的种类、保证责任的免除,保证与担保物权之间的关系等展开,对于分析保证合同案件具有参考意义。 【案 情】 2016年7 月 18 日,王某与周某签订《抵押借款协议》一份,约定;王某急需现金向周某借款 500、方万元,月利息3%,月服务费 3%,起止时间为2016 年7月18 日到2017 年7 月17日;王某如到期不能全额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、服务费,借款人王某所有的价值 150 万元的 A栋抵押房产直接归周某所有,王某必须无条件地配合周某将该抵押物过户;若无法办理过户手续,则周某有权将该房屋拍卖或变卖。 随后,王某和周某共同办理了 A 栋房产抵押登记手续。 同日,柏某在《抵押借款协议》中特别承诺;"借款人王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周某借款,我自愿为借款人王某贷款做担保人,自愿承担保证责任,保证期限为借款人取得借款之日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之日止。借款人若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,由我归还全部贷款和本息,也可以处置本人家庭财产用于还贷,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支出,均由我承担。" 同日,《抵押借款协议》中约定∶吴某自愿将其所有的价值 200 万元的 B 栋房产抵押给周某,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。 王某、周某、吴某和甲市第一公办幼儿园均在《抵押借款协议》中签名或盖章。 2016 年7 月25 日,甲市第一公办幼儿园出具《担保人担保承诺书》一份,声明∶如王某不能按时间给周某还款及支付利息,该幼儿园自愿双倍偿还周某本金、利息及违约金。 2017 年7 月17 日,借款期限届满后,王某未归还借款本息。在协商过程中。王某同意按照约定利息和服务费结算借款本金及全部 费用。而周某同意不再向王某主张 A 栋房产的抵押权,直接要求吴某承担抵押担保责任,要求柏某和甲市第 一公办幼儿园承担保证责任。 吴某回函称∶周某与王某约定的利息和服务费过高,且周某应当找王某承担抵押担保责任。 柏某回函称∶周某应首先找王某承担责任,王某无力承担时自己才承担责任。 甲市第一公办幼儿,园回函称。自 己没有偿债能力,不能作为保证人。因此.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。 2017 年7 月 25 日。周某向自 己户籍所在地的周家庄人民法院起诉柏某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。 优考试 - 更智能的在线考试系统 - https://www.youkaoshi.cn 优考试在线考试系统是一款更智能的在线考试系统,一键导入试题,快速创建试卷,强大智能考试数据分析、详尽的统计报表,让考试不仅是考试,更是学习, 优考试在线考试帮助你充分测试你的员工或学生,有针对性的,有目的的提高他们的工作技术或学习成绩